(2022年10月28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》的有关规定,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,接受王建娥、彭小哈、彭诗怀、曹川、王丙乾、李聪、罗琦、秦军韬、向海淇、朱建良、杜保安、彭伟平、胡志辉、阳兰成、李明初、王志前、彭益来同志辞去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,报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。
责编:李娟
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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